【一】
南屿市,旧港。
凌晨三点三十分,季衡骑着机车,沿着海岸线的产业道路,一路往南。
小禾今天下午飞去了日本。林晓昕陪她去机场,送她进了海关。小禾在海关前面,回头对着他们挥手,手机萤幕亮着,是那张合照。
「哥,」她最後说,「不要忘记我。」
他答应了。
然後,他一个人,往南骑了四个小时。
林晓昕和韩正都反对他来。韩正甚至说要调南屿地检署的人,在仓库外面埋伏。季衡拒绝了。
「他说一个人来,」季衡说,「我就一个人去。」
「如果他要杀我,他早就可以杀了。他在南屿杀了七个人,没有人抓得到他。」
「他想要的,不是杀我。」
阿蚁在他的手机里装了一个定位程式,说如果两个小时内没有回报,就会自动报警。
那是季衡唯一答应的条件。
旧港已经废弃很多年了。
二十年前,这里是南屿市最繁忙的渔港,每天清晨,上百艘渔船在这里卸货,鱼市场的叫卖声可以传到两公里外。後来新港盖好了,渔船都搬走了,只剩下一排一排生锈的铁皮仓库,和一座倾斜的灯塔。
第七号仓库,在最尽头。
仓库的铁卷门拉起了一半,里面透出一点昏黄的光。
季衡停好机车,站在仓库门口,看了一眼手机。
三点四十六分。
他弯下腰,从铁卷门底下钻了进去。
【二】
仓库里很空。
水泥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灰,角落堆着几个破旧的渔网和塑胶浮球。仓库的正中央,摆着一张老旧的木桌,两张藤椅。
桌上点着一盏煤油灯,旁边放着一个茶壶、两个茶杯,还有一方砚台、一枝毛笔、一叠宣纸。
一个男人坐在其中一张藤椅上,背对着门口,正在写字。
他五十多岁,头发花白,穿着一件洗到发黄的汗衫,背有点驼。他写字的姿势很端正,手腕悬空,一笔一画,写得很慢很慢。
季衡站在门口,看着他的背影。
三点四十七分。
男人放下毛笔。
「请坐。」他说,没有回头。
那个声音,季衡在电话里、在信里、在简讯里,想像过很多次。他以为会是一个阴沉的、冷酷的、带着疯狂的声音。
可是不是。
那是一个很温和、很疲倦的声音,像一个在学校教了很多年书的老师。
季衡走过去,在另一张藤椅上坐下。
男人转过头,看着他。
他的左眼,在煤油灯的光线下,燃烧着一点金色的光。
他没有戴墨镜。他没有闪避。他直直地,看着季衡的眼睛。
一秒,二秒,三秒。
【三】
判官的帐,翻开了。
季衡看见的第一行字,是一个名字:
沈岳,五十四岁。
然後是他的过去。
南屿市立高中国文教师,二十二年。
妻:沈林佩君,国小音乐老师。
长女:沈晴,八岁。
长子:沈宇,五岁。
再往下,是他的帐。
不是很厚。比季衡想像中薄很多。
南屿市,七人。
酒驾撞死人的计程车司机。虐死养女的养父。性侵学生的补习班老师。饿死亲生母亲的儿子。诈骗退休金致三人自杀的投资顾问。纵火烧死房客的房东。凌虐看护致死的雇主。
七人皆经法院轻判、不起诉、或缓刑。
七人皆於睡梦中,承受其加害之痛,至死。
未经债主同意。
未经等量。
然後,是第八笔:
何慕清。
剪辑审判画面,致其被判无罪。
债主:蘅岛全体纳税人,两千三百万人。
季衡读着那些黑色的字,心沉了下去。
可是,在那些黑色的字之间,他也看见了另一种颜色。
不是金色,也不是白色。
是一种很淡很淡的、像是被泪水浸透过的蓝色:
二十年来,每天晚上睡前,他都会用毛笔,抄写一遍《心经》,烧给妻子和两个孩子。
至今,七千三百零二遍。
然後,季衡看见了,那一切的起点。
那不是沈岳的帐。那是一条线,从他的胸口延伸出去,连到另一个人的帐上。
那个人叫陈金龙。
二十二年前,陈金龙持刀闯入前女友家中,杀害前女友及其母亲。
一审,判处无期徒刑。
二审,高等衡平院,审判长宋怀仁。理由:「被告犯後态度良好,深具悔意,仍有教化可能。」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服刑八年,假释出狱。
出狱後第三个月,陈金龙在南屿市一间租屋处,因为细故与房东口角,持刀闯入隔壁邻居家中。
邻居家中,有一位国小音乐老师,和她的两个孩子。
丈夫,在学校改作业,晚上十点才回家。
季衡读到这里,停住了。
他看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。这个头发花白、背有点驼、穿着发黄汗衫的国文老师。
沈岳也看着他。
「你看到了。」沈岳说,声音很平静。
「那天晚上,」他说,「我改完作业,骑脚踏车回家。我在巷口的面包店,买了一个草莓蛋糕。那天是小晴的生日。」
「我打开家门。」
他停顿了一下。
「我在客厅里,看到了我太太。」
「我在浴室里,看到了小宇。」
「我在衣柜里,看到了小晴。」
「她躲在衣柜里。她跟小芸一样,躲在衣柜里。」
「可是,」沈岳说,「她被找到了。」
仓库里,一片寂静。只有煤油灯的火焰,在玻璃罩里,轻轻地跳动着。
【四】
「陈金龙被抓了。」沈岳说,「这一次,他被判了死刑。」
「然後,他在看守所里,等了十三年。」
「十三年。」他重复了一次,「每一年,都有人帮他申请非常上诉、再审、释宪。每一年,都有人说死刑不人道、说他有精神疾病、说他童年受虐、说国家不应该杀人。」
「他在看守所里,读了很多书,写了一本自传,出版了。书名叫做《我也曾经是一个孩子》。」
「那本书,卖了三万本。」
沈岳拿起茶壶,慢慢地倒了两杯茶,推一杯到季衡面前。
「他到现在,还活着。」
季衡看着那杯茶,没有动。
「十年前,」沈岳说,「三点四十七分。」
季衡全身一僵。
「那天晚上,我睡不着。我坐在家里,看着我妻儿的遗照,抄第三千六百五十遍的《心经》。」
「三点四十七分,我的左眼,突然很痛。」
「痛到我以为自己要瞎了。」
他看着季衡。
「然後,我看见了。每一个人身上的帐。」
季衡的手开始发抖。
十年前。三点四十七分。
禾丰大楼倒塌的时间。
「同一个时间?」季衡的声音沙哑,「你也是……」
「我等了你十年。」沈岳说。
「那天晚上,我的左眼痛的时候,我感觉到了。那把秤,裂成了两半。我拿到了一半,另一半,在某个地方,还没有醒过来。」
「我拿到的那一半,可以看见帐,可以剪裁帐,可以让一个人在睡梦中,承受他加害别人的痛苦。可是它很轻。一次只能秤一个人,而且没有任何规则。没有债主,没有等量,没有代价。」
「没有代价。」季衡喃喃地说。
「对。」沈岳说,「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任何东西。」
他微微一笑。
「我记得我太太的声音。我记得小晴最喜欢的歌。我记得小宇第一次叫爸爸的样子。我每一天,每一秒,都记得。」
「这是我的代价。」
「我永远,不能忘记。」
季衡坐在藤椅上,很久很久都说不出话来。
那个冰冷的声音,那些规则,债主同意、只能等量、以你之所爱为秤之砝码……
原来,那是另一半。
他拿到的,是有规则的那一半。
「十年後,」沈岳说,「你在法庭上,看着宋怀仁的学生,判了邱振南缓刑。」
「你醒了。」
「我在南屿,感觉到了。秤的另一半,终於醒了。」
「然後,你打开了那扇门。」
他伸出手,指着仓库的天花板,指着天花板外面的夜空。
「一千九百二十万人的秤。」
「书记官,」沈岳说,「我们本来就是同一把秤。我们应该合在一起。」
「你有规则,我有剪刀。你负责判刑,我负责让他们投对。」
「我们可以,让这个国家,所有该死的人,都死。」
【五】
「你剪了何慕清的画面。」季衡说,声音很冷,「你让一个贪官,永远免疫。」
「对。」沈岳说,没有否认,「因为傅承业答应我,把宋怀仁给我。」
「一个何慕清,换一个宋怀仁。这很划算。」
「何慕清贪了十二亿。」沈岳说,「宋怀仁,让陈金龙出来,杀了我的家人,杀了周怡君。他还会继续让更多的陈金龙、更多的黄志雄出来。」
「我只是做了一个选择。」
「那七百八十万个没有去投票的人呢?」季衡说,「那五百二十万个投了有罪、却被你的剪刀打败的人呢?他们相信那个框,相信他们看到的是真的。你骗了他们。」
「我没有骗他们。」沈岳说,「我给他们看的每一段画面,都是真的。」
「我只是,选择了给他们看什麽。」
「这不就是你们的新闻、你们的法院、你们的政客,每天都在做的事吗?」
季衡看着他,说不出话来。
「你不相信我。」沈岳说,叹了一口气,「没关系。」
「我让你看看。」
他站起来,走到仓库的铁卷门前面,抬头看着外面的夜空。
「南屿市,三个礼拜前。」他说,「一个计程车司机,叫林志远,四十七岁。半夜载客的时候,在路口撞死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。」
「警方说,他当时车速六十,没有闯红灯,没有酒驾。他说,是一个小孩突然从路边冲出来,他急转弯闪避,撞上了站在人行道上的老人。」
「行车纪录器拍到了一切。检察官认定是意外,不起诉。」
沈岳转过身,看着季衡。
「他是一个好人。」他说,「三十年的计程车司机,没有任何违规纪录。他每个月都会去孤儿院当志工。那天晚上,他为了救一个小孩,撞死了一个老人。他到现在,每天晚上都睡不着。」
「他没有罪。」
他的左眼,金色的光,越来越亮。
「我现在,要让你看看。」
「我能让九成的人,判这个好人有罪。」
季衡猛地站起来:「不要——」
太迟了。
那一刻,凌晨四点十一分。
蘅岛共和国一千九百二十万个有投票权的人,在睡梦中,再一次,被头顶上的那个框叫醒。
「林志远,是否有罪?」
02:59:59
然後,画面流进了他们的脑海里。
恶:一。
一段行车纪录器的画面。深夜的路口。一台计程车,以很快的速度,冲向路口。车头猛然一转,撞上了站在人行道上的一个老人。老人被撞飞了好几公尺,摔在地上,一动也不动。
计程车停了下来。
司机坐在驾驶座上,双手握着方向盘,一动也不动。
画面在这里,结束了。
那个从路边冲出来的小孩,不见了。
那个急转弯的瞬间,被剪成了一个看起来像是故意转向人行道的动作。
善:零。
一千九百二十万人,看完了这个人的一生。
他的一生,只有一段画面。
一台计程车,冲上人行道,撞死了一个老人。
【六】
仓库里,季衡站在那盏煤油灯旁边,看着自己头顶上的那个框,浑身发冷。
「你疯了。」他说,声音在发抖,「他是无辜的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沈岳说。
他重新在藤椅上坐下,拿起毛笔,蘸了蘸墨,在宣纸上,写下了第一个字。
「三个小时後,」他一边写,一边说,「九成的人,会判他有罪。」
「然後,你会听到那个声音说:民已判之,刑由你定。」
「你可以选择判他无刑。」
「然後,全国的人民会说:审判长不尊重民意。审判长只审判他想审判的人。审判长,跟那些恐龙法官,有什麽不一样?」
「或者,」他抬起头,看着季衡,「你可以选择,跟我合作。」
「我会让你看看,接下来的每一场审判,九成的人,都会投对。」
季衡站在那里,看着这个男人。
他的帐上,那一行蓝色的字,七千三百零二遍的《心经》,在煤油灯下,静静地闪烁着。
「沈老师,」季衡说,「你的女儿,躲在衣柜里的时候,你希望有人,剪掉陈金龙的好事吗?」
沈岳的笔,停住了。
「还是,你希望有人,看见全部的真相?」
仓库里,一片死寂。
很久很久。
沈岳低下头,看着宣纸上那个刚写下的字。
那是一个「观」字。《心经》的第一个字。
观自在菩萨。
「书记官,」他轻声地说,「真相,救不了小晴。」
他继续写。
一笔一画,很慢很慢。
季衡转身,冲出了仓库。
外面,天还没有亮。南屿旧港的海风很冷,吹得那座倾斜的灯塔,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。
他站在码头上,拿出手机,打给林晓昕。
「晓昕,」他说,声音沙哑,「我需要三个小时。」
02:47:12
第七章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