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】
02:47:12
南屿旧港的码头上,季衡握着手机,听着电话那头林晓昕急促的呼吸声。
「我看到了。」林晓昕说,「林志远,计程车司机,撞死一个老人。」
「他是无辜的。」季衡说,「判官剪掉了那个冲出来的小孩,剪掉了他急转弯闪避的那一秒。」
「我需要原始的行车纪录器画面。」
「南屿地检署有。」林晓昕说,「可是现在是凌晨四点。就算韩检打电话过去,公文跑完,也要等到中午。」
「我们只有两小时四十七分。」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。
「季衡,」林晓昕说,「原始档案,除了地检署,还有谁有?」
季衡愣了一下。
林志远自己。
计程车的行车纪录器,记忆卡被检察官调走了。可是现在的计程车,大多会把画面同步上传到车队的云端。而司机本人,一定会留一份备份。
因为那是唯一能证明他清白的东西。
「阿蚁,」季衡说,「帮我查林志远住哪里。」
【二】
林志远住在南屿市北区一栋老公寓的三楼,离旧港只有十五分钟的车程。
季衡敲门的时候,是凌晨四点三十五分。
门开了一条缝。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穿着汗衫和短裤,头发凌乱,眼睛通红,站在门缝後面,脸色惨白得像纸。
他头顶上的那个框,季衡看不见,可是他知道它在那里。
「你……你是审判长?」林志远的声音在发抖。
「我是来帮你的。」季衡说。
林志远看着他,嘴唇抖了很久,然後,整个人像是被抽掉了骨头,靠着门框,慢慢地滑坐到地上。
「我没有。」他说,「我没有故意……那个小孩……那个小孩突然冲出来……我只是想闪……」
「我知道。」季衡蹲下来,看着他的眼睛。
一秒,二秒,三秒。
林志远的帐,很薄。
三十年的计程车司机,帐上几乎是空白的。最重的一笔,是年轻时跟人打架,打断了对方一根肋骨。
然後,是三个礼拜前的那一笔:
深夜,南屿市中正路与民权路口。
一名六岁男童,从路边停放的车辆之间冲出,追逐一颗皮球。
林志远急转方向盘闪避,车辆失控冲上人行道,撞击一名七十三岁男性。
男童无伤。
老人送医不治。
那一笔的旁边,连着一条线,伸向一个老人的名字。
可是那条线,是透明的。
季衡从来没有见过透明的线。
声音在他的脑海里说:
非恶。
此帐,无债主。
而在那一笔的下面,有一行很淡很淡的白色字迹:
从那天起,每个礼拜天,他都会去老人的坟前,跪一个小时。
老人的家属,一次都没有出现过。
他不知道,他们恨不恨他。
「林先生,」季衡说,「你的行车纪录器,有备份吗?」
林志远愣愣地看着他,过了好几秒,才点头。
他爬起来,跌跌撞撞地走进房间,拿出一台旧笔电,打开一个资料夹。
画面上,是一段四十秒的影片。
深夜的路口。计程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。突然,一颗红色的皮球从右边滚进车道,接着,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,从两台停着的车子之间冲了出来。
计程车的车头猛然往左一转。
小男孩停在车道中央,愣愣地看着那台几乎擦过他身边的计程车。
计程车冲上了人行道。
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,站在那里,来不及闪。
影片的最後五秒,是林志远冲下车,跪在老人身边,一边哭一边打一一九的声音。
「阿伯,阿伯你撑着,救护车马上来,阿伯……」
季衡看着那段影片,手指放在笔电的萤幕上。
02:12:44
他闭上眼睛。
出来。
让所有人都看见。
全部的真相。
曝帐。
规模:全国。
确定执行?
「确定。」
砝码已取。
【三】
凌晨五点零七分。
蘅岛共和国,一千九百二十万个正在决定林志远有没有罪的人,口袋里、桌上、床头的手机,同时亮了起来。
萤幕上,自动播放着一段四十秒的影片。
深夜的路口。一颗红色的皮球。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一台急转弯的计程车。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。
一个跪在地上、一边哭一边打一一九的司机。
同一时间,全国所有开着的电视,不管是新闻台、电影台还是购物台,画面都切换成了同一段影片,重复播放。
影片的最後,浮现了一行白色的字:
你头上看到的画面,被剪过。
这是全部的真相。
然後,蘅岛共和国,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混乱。
两个画面。
一个在脑海里:一台计程车,冲上人行道,撞死了一个老人。没有小孩,没有皮球,没有急转弯。
一个在手机上:一颗皮球、一个小孩、一次闪避、一场意外。
哪一个是真的?
「手机上那个才是真的吧?有小孩啊!」
「脑袋里那个是神蹟耶,手机上那个谁知道是不是AI做的」
「审判长自己发动审判,自己再放影片帮被告脱罪?自导自演?」
「不是审判长发动的啦!审判长的眼睛是红色的,这次是另一个!」
「什麽另一个?有两个审判长?」
「所以我们脑袋里看到的东西,也可能是假的???」
「那上次何慕清呢???那次是谁发动的???」
「我不知道该相信什麽了」
北璟市,信和路,晴空公关。
一千支手机,安静地插在墙上。
Eric看着大萤幕上那两条剧烈震荡的曲线,转头看向坐在角落的白律师。
「要动吗?」
白律师盯着萤幕,沉默了很久。
「不动。」他说。
「这一场,跟我们无关。」
他推了推眼镜,盯着萤幕上那行白色的字:「你头上看到的画面,被剪过。」
他想起了那张照片,那个高级日式料理店的包厢,那个低头滑手机的自己。
有一天,判官也会剪我。
有一天,审判长也会曝我。
白律师第一次发现,他站在两把刀的中间。
【四】
00:00:00
投票:一千两百零九万六千人。投票率:63.0%
是:八百五十八万八千人。71.0%
否:三百五十万八千人。29.0%
「有罪。」
林志远坐在自家客厅的地板上,看着头顶上的那两个字,全身发抖。
季衡坐在他旁边。
七成一。
有八百五十八万人,看完了那段四十秒的影片之後,还是选择相信脑海里的那个画面。
或者,他们根本没有看那段影片。
或者,他们看了,可是不相信。
或者,他们只是觉得,一个人撞死了另一个人,就是有罪。
那个冰冷的声音,在季衡的脑海里响起:
民已判之。
有罪,七成一。
刑,由你定。
季衡闭上眼睛。
他看着那个看不见的秤。
秤的一边,是林志远的帐。那一笔,连着一条透明的线。非恶。无债主。
秤的另一边,是八百五十八万张「有罪」的票。
刑过其罪,余者反噬於你。
那麽,罪是零的时候呢?
季衡在心里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
林志远。
无刑。
那个声音沉默了。
很久很久。
然後:
刑:无。
准。
接着,那个声音说了一句季衡从来没有听过的话。
民意与秤,自此有隙。
【五】
隔天,「审判长违抗民意」登上了热搜第一。
「八百五十万人说有罪,他说无刑?那叫我们投票干嘛?」
「他想判谁就判谁,不想判就不判,这跟恐龙法官有什麽不一样?」
「审判长是独裁者!」
「#审判长下台」
另一边,也有人在吵:
「影片都放出来了,人家就是为了救小孩!八百五十万人是瞎了吗?」
「幸好审判长有判断力,不然一个好人就被你们害死了」
「你们不是说要尊重民意吗?民意是错的的时候,谁来修正?」
「所以问题根本不是审判长,是另一个会剪画面的人!!!」
政论节目上,名嘴们吵得面红耳赤。中禾大学法律系那位老教授,再一次被请上节目。
「这一次,」他说,声音很疲倦,「我们终於看清楚了这个制度最根本的问题。」
「人民只决定有罪或无罪。刑度,由一个人决定。」
「当人民错了,那一个人可以修正。这看起来是好事。」
「可是,」他停顿了一下,「当那一个人错了,谁来修正他?」
南屿市,林志远家楼下。
从审判结束那天起,就有人来了。
一开始,只有几个。他们站在楼下,举着手机,对着三楼的窗户直播。
然後,越来越多。
有人在楼下的铁门上,用红色喷漆喷了两个大字:杀人。
有人把他的住址、电话、车牌、女儿就读的国中,贴在网路上。
车队打电话给他,说客人一直打来客诉,暂时不要出车。
女儿的学校打电话给他,说有家长在学校门口拉布条,要求学校「保护其他学生的安全」。
林志远的太太,带着女儿,回了娘家。
季衡在南屿又待了三天。
他每天都去林志远家。帮他买便当,帮他挡记者,陪他坐在客厅里,一句话都不说。
第三天晚上,林志远突然开口。
「审判长,」他说,「你那天,为什麽判我无刑?」
「因为你没有罪。」
「可是,」林志远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双手,「八百五十万人说我有罪。」
「他们错了。」
林志远沉默了很久很久。
「那个阿伯,」他说,「我每个礼拜天,都去他的坟前跪。他的家人,一次都没有出现过。」
「我一直在想,他们恨不恨我。」
「现在,我知道了。」他说,「有八百五十万个人,恨我。」
季衡看着他,想说什麽,可是说不出口。
第四天早上,季衡带着便当,敲林志远家的门。
没有人应门。
他打电话。没有人接。
他找来房东,打开了门。
客厅里,很整齐。桌上放着一封信,压在那台旧笔电的下面。笔电还开着,萤幕上,是那段四十秒的影片,一直重复播放着。
深夜的路口。一颗红色的皮球。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一次急转弯。
季衡走进卧室。
然後,他慢慢地,跪了下来。
那封信很短,字迹歪歪扭扭的:
审判长:
谢谢你相信我。
可是八百五十万人不相信我。我女儿的同学,不相信我。我太太的家人,不相信我。车队的客人,不相信我。
我每天晚上,都在想那个阿伯。现在,我每天晚上,也在想那八百五十万个人。
我撑不下去了。
请帮我跟那个小朋友说,叔叔不怪他。叫他以後,不要再追球跑到马路上了。
林志远
【六】
那天晚上,季衡的手机收到一则简讯。
又是一串乱码。
书记官:
我没有杀他。
我的刀,没有碰他。
杀死他的,是那八百五十八万张票。是民意。
你看清楚了吗?
你给了他们全部的真相,在他们的手机上,在他们的电视上。你判他无刑。
然後,他们用他们自己的方式,替你执行了刑罚。
这就是民意。
你以为你可以控制它。你以为,只要给他们真相,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判断。
书记官,你太天真了。
民意不是秤。民意是洪水。
你唯一能做的,是决定,要让它流向哪里。
判官
季衡看完那则简讯,坐在林志远家的客厅里,很久很久都没有动。
笔电的萤幕还亮着。那段四十秒的影片,还在重复播放。
一颗红色的皮球。
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
那天深夜,季衡打了一通电话。
「韩检。」
「我在。」韩正的声音很低,他也看到新闻了。
「林志远死了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电话两头,都沉默了很久。
「季衡,」韩正终於开口,「我想了很久。」
「下一次,」他说,「我会投。」
季衡愣住了。
「我守了二十年的程序正义。」韩正说,声音沙哑,「我以为,只要我不按那个按钮,我就不会变成那一千九百二十万个人之一。」
「可是我错了。」
「我不投,就等於把那一票,让给了判官。让给了晴空公关。让给了那八百五十万个,只看了脑袋里的画面就按下去的人。」
「程序正义,」他说,「不是不参与。是参与了,然後,用你的那一票,去对抗那些不正义的票。」
「下一次,」韩正说,「我会投。」
「而且,我会让更多的人,跟我一起投。」
季衡挂掉电话,站在林志远家的窗前,看着南屿市的夜空。
一个礼拜後,林志远的告别式上,来了一对母子。
母亲三十多岁,牵着一个六岁的小男孩。小男孩穿着一套不太合身的黑色小西装,手里抱着一颗红色的皮球。
他走到灵堂前面,看着林志远的遗照,看了很久。
然後,他把那颗红色的皮球,轻轻地放在供桌上。
「叔叔,」他说,「对不起。」
「我以後,不会再追球跑到马路上了。」
第八章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