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无刑

类别:玄幻小说 作者:夏耘 书名:审判天下 第二部:审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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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【一】

  02:47:12

  南屿旧港的码头上,季衡握着手机,听着电话那头林晓昕急促的呼吸声。

  「我看到了。」林晓昕说,「林志远,计程车司机,撞死一个老人。」

  「他是无辜的。」季衡说,「判官剪掉了那个冲出来的小孩,剪掉了他急转弯闪避的那一秒。」

  「我需要原始的行车纪录器画面。」

  「南屿地检署有。」林晓昕说,「可是现在是凌晨四点。就算韩检打电话过去,公文跑完,也要等到中午。」

  「我们只有两小时四十七分。」

  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。

  「季衡,」林晓昕说,「原始档案,除了地检署,还有谁有?」

  季衡愣了一下。

  林志远自己。

  计程车的行车纪录器,记忆卡被检察官调走了。可是现在的计程车,大多会把画面同步上传到车队的云端。而司机本人,一定会留一份备份。

  因为那是唯一能证明他清白的东西。

  「阿蚁,」季衡说,「帮我查林志远住哪里。」

  【二】

  林志远住在南屿市北区一栋老公寓的三楼,离旧港只有十五分钟的车程。

  季衡敲门的时候,是凌晨四点三十五分。

  门开了一条缝。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穿着汗衫和短裤,头发凌乱,眼睛通红,站在门缝後面,脸色惨白得像纸。

  他头顶上的那个框,季衡看不见,可是他知道它在那里。

  「你……你是审判长?」林志远的声音在发抖。

  「我是来帮你的。」季衡说。

  林志远看着他,嘴唇抖了很久,然後,整个人像是被抽掉了骨头,靠着门框,慢慢地滑坐到地上。

  「我没有。」他说,「我没有故意……那个小孩……那个小孩突然冲出来……我只是想闪……」

  「我知道。」季衡蹲下来,看着他的眼睛。

  一秒,二秒,三秒。

  林志远的帐,很薄。

  三十年的计程车司机,帐上几乎是空白的。最重的一笔,是年轻时跟人打架,打断了对方一根肋骨。

  然後,是三个礼拜前的那一笔:

  深夜,南屿市中正路与民权路口。

  一名六岁男童,从路边停放的车辆之间冲出,追逐一颗皮球。

  林志远急转方向盘闪避,车辆失控冲上人行道,撞击一名七十三岁男性。

  男童无伤。

  老人送医不治。

  那一笔的旁边,连着一条线,伸向一个老人的名字。

  可是那条线,是透明的。

  季衡从来没有见过透明的线。

  声音在他的脑海里说:

  非恶。

  此帐,无债主。

  而在那一笔的下面,有一行很淡很淡的白色字迹:

  从那天起,每个礼拜天,他都会去老人的坟前,跪一个小时。

  老人的家属,一次都没有出现过。

  他不知道,他们恨不恨他。

  「林先生,」季衡说,「你的行车纪录器,有备份吗?」

  林志远愣愣地看着他,过了好几秒,才点头。

  他爬起来,跌跌撞撞地走进房间,拿出一台旧笔电,打开一个资料夹。

  画面上,是一段四十秒的影片。

  深夜的路口。计程车以正常的速度行驶。突然,一颗红色的皮球从右边滚进车道,接着,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,从两台停着的车子之间冲了出来。

  计程车的车头猛然往左一转。

  小男孩停在车道中央,愣愣地看着那台几乎擦过他身边的计程车。

  计程车冲上了人行道。

  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,站在那里,来不及闪。

  影片的最後五秒,是林志远冲下车,跪在老人身边,一边哭一边打一一九的声音。

  「阿伯,阿伯你撑着,救护车马上来,阿伯……」

  季衡看着那段影片,手指放在笔电的萤幕上。

  02:12:44

  他闭上眼睛。

  出来。

  让所有人都看见。

  全部的真相。

  曝帐。

  规模:全国。

  确定执行?

  「确定。」

  砝码已取。

  【三】

  凌晨五点零七分。

  蘅岛共和国,一千九百二十万个正在决定林志远有没有罪的人,口袋里、桌上、床头的手机,同时亮了起来。

  萤幕上,自动播放着一段四十秒的影片。

  深夜的路口。一颗红色的皮球。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一台急转弯的计程车。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。

  一个跪在地上、一边哭一边打一一九的司机。

  同一时间,全国所有开着的电视,不管是新闻台、电影台还是购物台,画面都切换成了同一段影片,重复播放。

  影片的最後,浮现了一行白色的字:

  你头上看到的画面,被剪过。

  这是全部的真相。

  然後,蘅岛共和国,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混乱。

  两个画面。

  一个在脑海里:一台计程车,冲上人行道,撞死了一个老人。没有小孩,没有皮球,没有急转弯。

  一个在手机上:一颗皮球、一个小孩、一次闪避、一场意外。

  哪一个是真的?

  「手机上那个才是真的吧?有小孩啊!」

  「脑袋里那个是神蹟耶,手机上那个谁知道是不是AI做的」

  「审判长自己发动审判,自己再放影片帮被告脱罪?自导自演?」

  「不是审判长发动的啦!审判长的眼睛是红色的,这次是另一个!」

  「什麽另一个?有两个审判长?」

  「所以我们脑袋里看到的东西,也可能是假的???」

  「那上次何慕清呢???那次是谁发动的???」

  「我不知道该相信什麽了」

  北璟市,信和路,晴空公关。

  一千支手机,安静地插在墙上。

  Eric看着大萤幕上那两条剧烈震荡的曲线,转头看向坐在角落的白律师。

  「要动吗?」

  白律师盯着萤幕,沉默了很久。

  「不动。」他说。

  「这一场,跟我们无关。」

  他推了推眼镜,盯着萤幕上那行白色的字:「你头上看到的画面,被剪过。」

  他想起了那张照片,那个高级日式料理店的包厢,那个低头滑手机的自己。

  有一天,判官也会剪我。

  有一天,审判长也会曝我。

  白律师第一次发现,他站在两把刀的中间。

  【四】

  00:00:00

  投票:一千两百零九万六千人。投票率:63.0%

  是:八百五十八万八千人。71.0%

  否:三百五十万八千人。29.0%

  「有罪。」

  林志远坐在自家客厅的地板上,看着头顶上的那两个字,全身发抖。

  季衡坐在他旁边。

  七成一。

  有八百五十八万人,看完了那段四十秒的影片之後,还是选择相信脑海里的那个画面。

  或者,他们根本没有看那段影片。

  或者,他们看了,可是不相信。

  或者,他们只是觉得,一个人撞死了另一个人,就是有罪。

  那个冰冷的声音,在季衡的脑海里响起:

  民已判之。

  有罪,七成一。

  刑,由你定。

  季衡闭上眼睛。

  他看着那个看不见的秤。

  秤的一边,是林志远的帐。那一笔,连着一条透明的线。非恶。无债主。

  秤的另一边,是八百五十八万张「有罪」的票。

  刑过其罪,余者反噬於你。

  那麽,罪是零的时候呢?

  季衡在心里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

  林志远。

  无刑。

  那个声音沉默了。

  很久很久。

  然後:

  刑:无。

  准。

  接着,那个声音说了一句季衡从来没有听过的话。

  民意与秤,自此有隙。

  【五】

  隔天,「审判长违抗民意」登上了热搜第一。

  「八百五十万人说有罪,他说无刑?那叫我们投票干嘛?」

  「他想判谁就判谁,不想判就不判,这跟恐龙法官有什麽不一样?」

  「审判长是独裁者!」

  「#审判长下台」

  另一边,也有人在吵:

  「影片都放出来了,人家就是为了救小孩!八百五十万人是瞎了吗?」

  「幸好审判长有判断力,不然一个好人就被你们害死了」

  「你们不是说要尊重民意吗?民意是错的的时候,谁来修正?」

  「所以问题根本不是审判长,是另一个会剪画面的人!!!」

  政论节目上,名嘴们吵得面红耳赤。中禾大学法律系那位老教授,再一次被请上节目。

  「这一次,」他说,声音很疲倦,「我们终於看清楚了这个制度最根本的问题。」

  「人民只决定有罪或无罪。刑度,由一个人决定。」

  「当人民错了,那一个人可以修正。这看起来是好事。」

  「可是,」他停顿了一下,「当那一个人错了,谁来修正他?」

  南屿市,林志远家楼下。

  从审判结束那天起,就有人来了。

  一开始,只有几个。他们站在楼下,举着手机,对着三楼的窗户直播。

  然後,越来越多。

  有人在楼下的铁门上,用红色喷漆喷了两个大字:杀人。

  有人把他的住址、电话、车牌、女儿就读的国中,贴在网路上。

  车队打电话给他,说客人一直打来客诉,暂时不要出车。

  女儿的学校打电话给他,说有家长在学校门口拉布条,要求学校「保护其他学生的安全」。

  林志远的太太,带着女儿,回了娘家。

  季衡在南屿又待了三天。

  他每天都去林志远家。帮他买便当,帮他挡记者,陪他坐在客厅里,一句话都不说。

  第三天晚上,林志远突然开口。

  「审判长,」他说,「你那天,为什麽判我无刑?」

  「因为你没有罪。」

  「可是,」林志远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双手,「八百五十万人说我有罪。」

  「他们错了。」

  林志远沉默了很久很久。

  「那个阿伯,」他说,「我每个礼拜天,都去他的坟前跪。他的家人,一次都没有出现过。」

  「我一直在想,他们恨不恨我。」

  「现在,我知道了。」他说,「有八百五十万个人,恨我。」

  季衡看着他,想说什麽,可是说不出口。

  第四天早上,季衡带着便当,敲林志远家的门。

  没有人应门。

  他打电话。没有人接。

  他找来房东,打开了门。

  客厅里,很整齐。桌上放着一封信,压在那台旧笔电的下面。笔电还开着,萤幕上,是那段四十秒的影片,一直重复播放着。

  深夜的路口。一颗红色的皮球。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一次急转弯。

  季衡走进卧室。

  然後,他慢慢地,跪了下来。

  那封信很短,字迹歪歪扭扭的:

  审判长:

  谢谢你相信我。

  可是八百五十万人不相信我。我女儿的同学,不相信我。我太太的家人,不相信我。车队的客人,不相信我。

  我每天晚上,都在想那个阿伯。现在,我每天晚上,也在想那八百五十万个人。

  我撑不下去了。

  请帮我跟那个小朋友说,叔叔不怪他。叫他以後,不要再追球跑到马路上了。

  林志远

  【六】

  那天晚上,季衡的手机收到一则简讯。

  又是一串乱码。

  书记官:

  我没有杀他。

  我的刀,没有碰他。

  杀死他的,是那八百五十八万张票。是民意。

  你看清楚了吗?

  你给了他们全部的真相,在他们的手机上,在他们的电视上。你判他无刑。

  然後,他们用他们自己的方式,替你执行了刑罚。

  这就是民意。

  你以为你可以控制它。你以为,只要给他们真相,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判断。

  书记官,你太天真了。

  民意不是秤。民意是洪水。

  你唯一能做的,是决定,要让它流向哪里。

  判官

  季衡看完那则简讯,坐在林志远家的客厅里,很久很久都没有动。

  笔电的萤幕还亮着。那段四十秒的影片,还在重复播放。

  一颗红色的皮球。

  一个穿着蓝色睡衣的小男孩。

  那天深夜,季衡打了一通电话。

  「韩检。」

  「我在。」韩正的声音很低,他也看到新闻了。

  「林志远死了。」

  「我知道。」

  电话两头,都沉默了很久。

  「季衡,」韩正终於开口,「我想了很久。」

  「下一次,」他说,「我会投。」

  季衡愣住了。

  「我守了二十年的程序正义。」韩正说,声音沙哑,「我以为,只要我不按那个按钮,我就不会变成那一千九百二十万个人之一。」

  「可是我错了。」

  「我不投,就等於把那一票,让给了判官。让给了晴空公关。让给了那八百五十万个,只看了脑袋里的画面就按下去的人。」

  「程序正义,」他说,「不是不参与。是参与了,然後,用你的那一票,去对抗那些不正义的票。」

  「下一次,」韩正说,「我会投。」

  「而且,我会让更多的人,跟我一起投。」

  季衡挂掉电话,站在林志远家的窗前,看着南屿市的夜空。

  一个礼拜後,林志远的告别式上,来了一对母子。

  母亲三十多岁,牵着一个六岁的小男孩。小男孩穿着一套不太合身的黑色小西装,手里抱着一颗红色的皮球。

  他走到灵堂前面,看着林志远的遗照,看了很久。

  然後,他把那颗红色的皮球,轻轻地放在供桌上。

  「叔叔,」他说,「对不起。」

  「我以後,不会再追球跑到马路上了。」

  第八章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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