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可爱,说明你对作者的宠爱力度还不够哦。文文羞涩的隐藏起来了
盛沅锦闻言先是摇摇头,随即又点点头,道:“这样说或许有点玄幻,但既然王爷问起,我也不欲隐瞒。实际上,近段时间里我的脑海中,经常会出现一些没有经历过的记忆,比如方才……”
讲到这里,盛沅锦忽然止住了话音。
她到底是个姑娘家,平时连在话本中看到作者对于云雨的描绘,都得脸红半晌,更遑论直接口述出那般活色生香的场景?简直羞耻透了!
然而,连景淮压根不理解她的别扭,迭声问道:“方才怎么了?”
盛沅锦心中好生纠结了一会儿,然后才像下定决心般,硬着头皮道:“我若是实话实说,王爷可不能取笑我。”
连景淮看出她眼中的希冀,想也未想便应承下来:“嗯,不笑你。”
得到连景淮的允诺后,盛沅锦便将不久前见到的画面,以一种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。只不过,男女之间的艳事,越是遮遮掩掩,反而越能让人浮想联翩。
待她话音落地,连景淮挑挑眉,故作惊讶地问道:“不对啊,你适才分明说了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相貌,那么如何肯定是我,而非别人?”
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呀?难不成盛沅锦还能说,是因为他暗肌贲发的胸腹别具美感,令人过目难忘吗?显然是不行的。
于是,盛沅锦只得支支吾吾地答道:“除了王爷,我也未曾见识过其他男子赤身的模样,姑且……就当作那人是你罢。”
“啧,你这也忒不严谨了,要不再仔细瞧瞧?”语毕,连景淮便要伸手去解里衣的扣子。
盛沅锦见状,忙不迭出声阻止了他的行为:“别别别。”
就在这个当口,两人的双手无意间交叠到一起。
盛沅锦从前毕竟是在宫里当过差的,粗活儿没少干,又疏于保养,哪怕再怎么天生丽质,掌心的触感也比不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,那般细腻温滑。
但连景淮轻轻摩挲着那只柔荑,却觉得喜欢极了,她哪儿哪儿都好,连手心纵横交错的纹路,看上去都比别人生得精致。
感情这种东西很复杂,很多时候你甚至说不出原因,找不着开端,稀里糊涂间就把一颗心给交了出去。
连景淮现在回想起来,他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初次开荤,感到食髓知味,所以想把这个姑娘留在身边伺候。谁知在后来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,逐渐发觉她性格中的讨喜之处,于是沦陷,于是沉溺。
如今重新将盛沅锦搂在怀里,连景淮心底固然欣喜,可也止不住产生疑问,他可以给她无条件、无底线的偏爱,那她呢?
连景淮其实一直都知道,盛沅锦向往自由,当初留在王府亦是迫不得已。然而,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,她的心境应该也会有所变化吧?
倘若他付出了这么多,盛沅锦仍旧去意坚决,那连景淮大概会满难受的。
所幸他这个人,别的话做事特别敢。几乎是在念头升起的刹那,连景淮便已经问出了口:“假如这会儿给你个机会做选择,你还会离开么?”
虽说有些突然,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。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,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,无论好坏,总得给予些许回应。
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,便道:“不会了。”
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,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。果然,只见盛沅锦动了动,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,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。
“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,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,不会;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,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,自己确实动心了。可即便是如此,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。
”
“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,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,处处瞻前顾后,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,那样炙热地喜欢你。如此,你还想继续吗?”
“慢热没什么不好。”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,道:“我不介意等你。”
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,有人走得慢些,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,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。动情动的晚,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,倒也颇有一番乐趣。
一夜过去,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。
越是深入挖掘,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,比如说:谢明驰作为主帅,究竟为何临阵叛逃?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,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,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。
但镇北侯府在当时,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。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,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、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,转而投奔敌国。
简直是荒谬绝伦。这么一想,连景淮顿时觉得,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,多半是脑子进水了。
百思不得其解下,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。然而,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,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,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。
倘若仔细观察,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,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。
由于时下通信不便,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,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,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,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。
怀揣着满腹疑问,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,摊开,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——若想保住她的性命,便就此打住,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。
她,指的是盛沅锦么?
如同白兔遇上恶狼,悬殊的力量差距注定前者只能沦为弱势的一方。盛沅锦于是闭起眼睛,不去看、不去想,彻底任由他摆布。
姑娘家的初夜,难免都会有些紧张,更别提对象还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。连景淮心知此时贸然进入正题,仅会造成反效果,索性也不着急了,就着这个姿势,拨弄起她的头发。
仿佛是最亲密的爱侣,连景淮以指为梳,轻且缓慢地替盛沅锦抚顺每根交缠打结的青丝。他的指腹生有厚茧,摩挲过颊畔时,能够带来一股近乎战栗的酥麻。
盛沅锦略显难耐地动了动眼皮,而后一点点睁开,漂亮异常的眸子瞥向男人。
这位传说中的活阎王,有着极具欺骗性的相貌。
他面皮白净,唇色殷红,看上去比翰林院里那些饱读诗书的少年郎来得更有书卷味儿。然而再斯文,再清秀,都掩盖不了他骨子里的野性。
世俗的条条框框,对他而言大抵都是缚脚的枷锁。连景淮的内心世界里住着一只极度渴望自由,渴望撒野的猛兽。
盛沅锦突然很好奇,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将他驯服?
她思索着,秀眉逐渐拢起。
这副情景落在连景淮眼里,就像是她因为不习惯身体被碰触而心生排斥。
“别怕。”
连景淮嘶哑着声音,半是诱哄半是安抚地道:“放心把自己交给本王。”
说罢他径自俯身,沿着盛沅锦弯曲的眉,吻到她暗泛潮红的眼尾。
深深浅浅,盘旋往复。
在最后一缕意识即将飘散的时候,盛沅锦听见他在自己耳畔呢喃着说道:
“本王疼你。”
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正午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进屋里,洒落满室碎光。盛沅锦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尝过
赖床的滋味了,还挺舒服的。
她正准备伸个懒腰,抒展下筋骨,眼角余光就瞥见了床单上那抹潋滟的落红,不由得有些呆愣。
昨夜的种种是如此不真实,以致于盛沅锦刚醒过来时,几乎要以为那些缠绵与厮磨都是一场梦。
倘若不是梦,素来以残暴冷血著称的武贤王,为何会在床笫间待她百般温柔?
有的心思一旦冒出了头,就如野草般疯狂滋长,最终蔓延至整个脑袋。
盛沅锦能够察觉到,连景淮并未将自己视作单纯的试婚工具。更甚者,他似乎将她当成了什么易碎的宝贝,想碰触又怕磕坏。
可是,那又如何呢?人生不是戏曲,没有那么多麻雀变凤凰的情节。
真实的情况往往是,小麻雀无论再怎么努力地扑腾翅膀,都没办法飞上高枝。
并非自卑或者怯懦,盛沅锦只是活得足够理智。
她知道自己生得貌美,也知道该如何利用这副美丽的皮囊去谋取优势,但其中绝对不包括以色侍人。
和许多因为家穷而入宫的落魄女子不同,盛沅锦当初好歹是个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姐。
若非父亲与继母想升官发财想疯了,妄图通过她来攀附权贵,盛沅锦也不至于年纪轻轻的就在宫里摸爬滚打,沾染满身世俗气儿。
如今,她的苦日子好不容易快熬到头了,实在犯不着从一个牢笼,跳进另一个火坑。
王公贵族的后院,就像是没有硝烟只搏心计的战场。
盛沅锦不愿做那脂粉堆里的战将。她只盼着,这趟差事办完以后,能得到提前出宫的恩典。
届时,无论是用积攒下来的银钱在城中置办间铺面,做甩手掌柜,抑或找块地儿种田,日子总有办法过出滋味来。
这厢,盛沅锦正满怀期待地畅想着离开王府后的生活,那厢连景淮却在苦心冥想,该怎么做才能把人留住。
他固然可以先和丹阳郡主退亲,再改娶盛沅锦为妻。但是这样一来,势必会将她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连景淮不介意自身骂名累累,说他昏庸也好,荒诞也罢,这点程度的东西动摇不了他。
可若是牵扯到盛沅锦,哪怕只有只字片语,他也得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