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宫胤的愤怒和恐惧,江雪当然一点也不知道。
他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,激烈运动完,发泄过欲望之后就睡得更香了。
一夜无梦。
清晨,下人在院子里低声道:“二少奶奶,该起床吃早饭了。”
于是,江雪就醒了。
穿过来之前,江雪还在读大学,每天早八起床去上课,搞得他很痛苦。
到了这里,民国人的作息和古人差不多,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人们睡得早,起床也早。
江雪睁开眼睛,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,天才刚刚亮,估计才五六点,他就在床上翻了个身,准备再眯一会儿。
下人见他没动静,又提醒道:“二少奶奶,要我进去服侍您更衣吗?”
听见这话,江雪一个激灵,整个人清醒了。
那下人是个女孩,可能只有十三、四岁,声音青青脆脆的,像青苹果一样。放在现代,这么大的小孩还在读初中,逛街、读书、玩闹,无忧无虑地生活,现在却被困在大宅院里,低声下气服侍军阀的少奶奶,这可真是……
虽然,江雪知道,这些都是里的情节,都是假的,可这么一个女孩就站在院子里,和他一墙之隔的距离,说不触动,是不可能的。
况且,江雪都十九岁了,成年了,让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服侍一个成年男子换衣服,这也太那个什么了吧……
想到这里,江雪连忙从床上坐起来,说:“不用了不用了,我自己来。”
于是,外面便没动静了。
过了一会儿,院子里传来女孩的啜泣声:“二少奶奶……是……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……您……为什么……为什么不让我进去,服侍您……”
江雪目瞪口呆。
不是,他就是不想让未成年服侍他而已,怎么就变成女孩的错了?
这孩子的奴性也太重了吧!
江雪连忙说:“怎么会!你误会了,我就是习惯了自己换衣服而已……”
女孩不听,还在哭,哭声反而越来越大了。
江雪有点头疼。对着这么小的孩子,他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,难道要像穿越里的主角一样,给下人灌输人人平等的现代观念么?
太扯了,这些人连大字都不识几个,一到二十都数不清楚,怎么可能理解现代人的观念呢。
就算想教育他们,也要先教会他们念书识字,再让他们吃饱穿暖。丰富了物质生活,他们才有精力去建设精神世界。
江雪清楚,以自己目前的能力,还实现不了这么伟大的目标。他只好安慰女孩说:“好了,别哭了,你没有做错,我也没有嫌弃你……我以前住在乡下,都是自己换衣服,从来没有人服侍我。所以,你也不用服侍我。”
女孩却一言不发,还在哭。
江雪叹了口气,说:“好啦,你先去厨房,通知他们准备好早饭吧。”
听见这话,女孩才止住哭声,小心翼翼地问:“呜呜……真的吗……”
江雪:“真的。我骗你干嘛啊。”
听见这话,女孩吸了吸鼻子,说:“二、二少奶奶,那个,早饭已经准备好了……”
“我饭量大,你让厨房再多做一份,对了,多做点混沌,”江雪说,“去吧。”
女孩在外面应了一声,然后吸了吸鼻子,风风火火地走了。
这小孩姐,哭起来厉害,可江雪让她别哭了,她一下子就不哭了。
想到这里,江雪松了口气。
看到这个女孩,他想起了自己的妹妹。
江雪穿书之前,妹妹也和这个女孩差不多大,还在读初中。
现实中,江雪是家里的老大,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。
在那个年代,他们这样算超生,要罚很多钱。江雪的父亲——他真正的父亲,亲生父亲——是做生意的,生意做得不错,家里攒了点钱,于是就交了罚款,让弟弟妹妹们上了户口。
江雪一直不喜欢弟弟妹妹,因为这两个孩子是龙凤胎,生他们的时候,江雪的母亲不幸难产,在手术台上大出血死了。
那一年,江雪才七岁。
从那以后,江雪就不太喜欢他们。
不过,虽然不喜欢弟弟妹妹们,江雪也没有刁难过他们,只是一直态度淡淡的,不亲近,也不排斥。
曾经,江雪也想做个正常的哥哥,去喜欢他们,接纳他们。
可看着弟弟妹妹的脸,江雪总会想到母亲,想到那个令人难忘的夜晚,母亲难产大出血,医院惨白的墙壁,护士焦急的声音,还有急救室鲜红的灯光,母亲无力垂下来的手……
一想到那些,江雪心中对弟弟妹妹们的温情,就全部烟消云散了。
后来,江雪受不了,就决定出国读书。
出国前一天晚上,妹妹来到他的房间,泪眼汪汪拉住他的手,说:“哥,我错了,都是我的错,都是我害得你没有妈妈……求你了,别出国,别离开我们,好吗?”
那时候,江雪很想说:不,这不是你的错。是我的错,是我太高傲,太自负,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原谅这一切。
可是那时候,对着妹妹的眼泪,江雪却没把这些话说出口。他只是一言不发,默默收拾着行李,任由妹妹不断哀求,他却无动于衷。
也许,有那么一瞬间,看着妹妹的泪水,江雪是快意的。他阴暗地想:真好,这一刻,妹妹终于受到了惩罚,也和他一样,尝到了被迫离开亲人的滋味了。
可事后,回想起那天,江雪只觉得自责。
真不该那样对待妹妹的。母亲难产是意外,又不是她的错,她也是受害者啊。
如果能够回到那一天,江雪真的很想对妹妹说一句“对不起”。
——对不起,冷落了你这么多年;对不起,对你说了那么过分的话。如果能重来,他一定不会那样对待他们。
可是,他还能回去吗?
想到这里,江雪看着自己身上柔软昂贵、纹理繁复的民国特色长褂,忍不住笑了。
罢了罢了,想那么多也没用,先把这边的日子过好吧。
江雪穿好衣服,又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,然后就走进浴室,打算洗漱一下。
没想到,一打开门,就看见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倒在浴缸里,看着十分渗人。
江雪凑近一看,发现这人居然是宫胤。
……搞什么,大清早就在这里挺尸装死啊?
江雪弯下腰,拍了拍宫胤的肩膀:“喂,少帅,别睡了,该起床了。”
宫胤却一动不动,躺在浴缸里没反应。
要不是他还有呼吸,江雪都要以为他死了。
宫胤赤身裸体地倒在浴缸里,双眼紧闭,毫无反应,后背上一片青青紫紫,都是昨晚挨打留下的痕迹。
江雪伸手摸上去,发现宫胤的身体一片滚烫,体温高得吓人。
宫胤发烧了。
江雪把宫胤翻过来,发现他英俊的脸上此时一片苍白,浓密英挺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,好像做了什么噩梦,淡色的薄唇张张合合,嘴里不停嘟囔着什么。
凑近一听,是一声模糊的“妈”。
一生病就喊妈,简直像个没长大的小屁孩,江雪心想。
也是,只有幼稚的人,才会搞不懂自己的心,搞不懂自己爱的人是谁,在原书里那么折磨原主,把原主弄得绝望心碎,离开宫家,然后宫胤才翻然悔悟,开启轰轰烈烈的火葬场。
江雪本来不想管的,但宫胤发烧了,放任不管说不定会死掉。江雪虽然讨厌宫胤,但他多少是个现代人,基本的道德观还是有的,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一个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。
于是,江雪便把宫胤抱起来,弄到了床上。
宫胤烧得很厉害,全身都是滚烫的。江雪把被子扯过来,盖在他身上,然后给他倒了杯水,喂他喝了下去。
过了一会儿,宫胤终于睁开了眼睛。
他的瞳孔没有聚焦,只是空洞地盯着天花板,一直在发呆。江雪拍拍他的脸,说:“怎么,脑袋烧傻了吗?”
听见这话,宫胤才清醒过来,他眼里瞬间阴云密布,咬牙切齿一字一句道:“江——雪——!”
“少帅,你醒了就好,”江雪说,“我去给你叫医生。”
说完,他起身就走,宫胤立马拉住他的衣服,哑着嗓子说:“别走!”
宫胤的声音又急又快,还带着一股不易察觉的慌乱。江雪就说:“少帅,你发烧了,不看医生怎么行?你会死的。”
在这个年代,医学还不够发达,稍微生个病、发个烧,一条生命就没了。
宫胤却说:“别叫医生。江雪,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,我生病了,不是应该你来照顾我吗?”
他嘴上说得理所当然,攥着江雪衣服下摆的手却在微微发抖。
宫胤现在什么也没穿。
被子底下,他赤裸的身体上,满是江雪昨晚留下的痕迹。
如果江雪叫了医生,医生来了,肯定要检查他的身体,那么到时候,大家就会知道,他被江雪给睡了!
开什么玩笑!与其这样,还不如杀了他!
江雪没察觉宫胤的想法。或者说,就算察觉了,他也不在乎。
江雪用力一扯,就把宫胤攥在手里的衣角扯了出来。江雪低下头,抚了抚皱巴巴的衣角,然后对宫胤说:“少帅,我又不是医生,我来照顾你,你的病能好起来吗?”
宫胤:“江雪,你什么意思?我之所以会发烧,还不是因为你?”
如果不是江雪昨晚……他又怎么会生病!
江雪:“因为我?少帅,你搞错了吧,明明是你身体虚,风一吹就感冒了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
一听到“身体虚”三个字,宫胤的脸顿时黑了:“江雪,你他妈说什么呢?”
江雪:“我难道说得不对吗?昨晚我和你明明在一起,怎么只有少帅你生病了,我却没有?说明你身体不好呀。”
说着,江雪低下头,对着宫胤笑了一下:“再说了,少帅,我可不是你妻子,你的妻子是林青,你去找他吧,想必他肯定会很乐意照顾你的。”
说完,他转身就朝门外走去。
宫胤一下子急了:“不是,江雪,等等,你给老子回来……!”
他伸手就想去抓江雪的衣服,却抓了个空,还不小心摔下了床,半个身子落在地上,看起来狼狈极了。
见到这一幕,江雪不禁叹了口气。
他回过头,一把抓住宫胤的胳膊,把男人拎回床上,盖上被子。宫胤连忙抓住他的手,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一样,紧紧抓着不放,说:“江雪,别去,别叫医生……”
连宫胤自己都没有注意到,此时此刻,他的话语里已经带上了一丝哀求。
他在哀求江雪,他竟然在哀求江雪。这在以前,是绝对不可能的事。
江雪说:“少帅,你发烧了,不找医生,你会死的。”
宫胤:“没事,我身体好得很,死不了。”
说着,他还伸出胳膊,在江雪面前秀了秀肱二头肌。
江雪:“……”
江雪:“哦,那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说完,他一把扯开袖子,转身就走。
宫胤自己想找死,他能怎么办?难道还能拦着不成?随便吧,他又不是宫胤什么人,没必要为宫胤的生命负责。
再说了,宫胤可是《夫人离婚后,军阀少帅都疯了》这本书的主角攻之一,轻易死不了的。都说祸害遗千年,宫胤这种人命长得很,根本不用担心他的死活。
话虽如此,江雪还是把之前在院子里和他说话的女孩喊了过来,让她帮忙照顾宫胤。
江雪是不可能亲自去照顾宫胤的。
况且,宫胤肯定也不想看见他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吧。
“少帅好面子,不想被人知道他生病了,这两天辛苦你一下,照顾好少帅。”江雪说。
他轻声细语地说着,说完,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戒指,递给女孩。
金戒指是督军夫人赏的,上面镶嵌了一颗祖母绿翡翠,价值连城,但款式比较老,江雪不喜欢,也没有戴戒指的习惯,索性就送给女孩了。
一看见金戒指,女孩的眼睛就亮了。
这么一枚金戒指,还镶了翡翠,至少值四、五千大洋。这么多钱,足够女孩全家挥霍几辈子了。
她收下金戒指,忙不迭点头,保证不会把宫胤生病的事情告诉其他人,然后就抱着金戒指,乐颠颠地跑了。
江雪也很满意。很好,这样一来,宫胤这边就处理好了。
接下来,他该去会会宫胤的大哥,宫家大少帅,那个断了腿的瘸子——宫煜了。
